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遼寧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遼人發(fā)〔2007〕1號)等文件規(guī)定,現(xiàn)將盤錦市教育局2024年校園招聘教師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盤錦市共招聘教師40名。其中,市直屬學校30名,盤山縣所屬學校7名,興隆臺區(qū)所屬學校3名。
二、招聘對象
教育部直屬師范類普通高等院校、省重點建設師范類高等院校、國家體育總局及原直屬國家體育總局的普通高等院校(名單見附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的2024年優(yōu)秀應屆畢業(yè)生。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2.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93年8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參軍入伍經歷的,可放寬2歲(年齡計算截止2024年7月31日)。
3.須具有同學段及以上與學科專業(yè)對應的教師資格(即所學專業(yè)與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一致)。
4.戶籍不限。
5.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的截止日期為2024年8月31日,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如遇突發(fā)情況,此項將按國家或省相關文件要求執(zhí)行)。
6.具備下列條件的可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
(1)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2)在高校就讀期間,擔任班長及以上學生干部1學年及以上(含班級班長、副班長,班級團支部、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校、院系學生會(團委、研究生會)中層副職及以上,校、院系協(xié)會(社團)副職及以上)。
(3)在高校就讀期間,獲得校級及以上表彰獎勵。
7.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被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2)法律、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3)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第六條規(guī)定的應當回避的。
四、招聘工作步驟
(一)報名
2024年校園招聘教師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網站:盤錦市教育局(http:// jyj.panjin.gov.cn),請考生按照要求進行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
2023年11月13日9:00 — 11月17日12:00。
2.準考證:登錄報名網站自行打印。
打印時間:2023年11月22日9:00 — 11月24日8:00。
要求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請打印多份并妥善保管,以備資格審查、面試等環(huán)節(jié)使用。
3.報考者在報名時需填報志愿,志愿為:
第一批次盤錦市高級中學、遼河油田第一高級中學;
第二批次盤錦市遼東灣實驗高級中學、盤山縣高級中學;
第三批次盤錦市第二高級中學、盤山縣職業(yè)教育中心、盤錦市魏書生中學。
每名考生同一批次志愿只能報考一所學校,不受專業(yè)限制;其中,第一批次志愿,即盤錦市高級中學、遼河油田第一高級中學僅面向教育部直屬師范類普通高等院校、國家體育總局及原直屬國家體育總局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的2024年優(yōu)秀應屆畢業(yè)生招考。
4.報名材料
(1)個人簡歷(報考者須提供自然情況,個人榮譽和社會實踐經驗等相關材料)
(2)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
(3)加蓋學校公章(含本人所在分院、系、部任一均可)的在校證明和成績單證明及學信網查詢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除上述材料外,碩士研究生還須提供本科階段學歷證、學位證及學信網查詢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其他相關材料。
5.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報考者填報的信息應真實有效,如發(fā)現(xiàn)材料虛假者隨時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
報名相關材料提交后,請考生及時關注報名審核狀態(tài)及審核意見,如有不符合條件的內容或上傳項,工作人員會及時留言并退回報名申請,考生應及時修改后再次提交報名信息,直到審核通過后方為報名成功。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主要審查報考者提供的身份證、學歷學位相關材料、教師資格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證明材料。嚴格按照公告及招聘條件,對資格進行審查確認。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各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機關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取消錄用。
(三)考試
1.面試。面試統(tǒng)一采取“結構化面談法”,通過抽題、答辯、試講、評分等環(huán)節(jié)進行。重點測查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教師應有的能力素質。面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線,不及格者無錄取資格。
報考者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具體要求,攜帶準考證、本人二代身份證參加考試。
2.選聘。按照志愿批次,即盤錦市高級中學和遼河油田第一高級中學,盤錦市遼東灣實驗高級中學和盤山縣高級中學,盤錦市第二高級中學、盤山縣職業(yè)教育中心和盤錦市魏書生中學的順序,根據用人單位學科需求、考生考試成績及填報志愿情況進行選聘。
如選聘時考生自愿放棄選聘,出現(xiàn)空缺崗位,則按照用人單位學科需求及志愿進行遞補。
3.筆試。按照1:1比例進行筆試,筆試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重點測查教師基本素質。筆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線,不及格者無錄取資格。
(四)簽約
簽約時,應聘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就業(yè)協(xié)議書》等材料,由用人單位組織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
(五)資格復審
已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的人員2024年畢業(yè)后,由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盤錦市教育局、用人單位對應聘者應取得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檔案材料等進行資格復審。應聘者若不能按時取得公告要求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等,以及檔案中有記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情況,原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無效,取消錄用資格。按照用人單位學科需求及志愿進行遞補。
(六)體檢、涉罪信息查詢和考察
1.體檢。已簽約的人員資格復審合格后需參加由盤錦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的體檢。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員。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體檢不合格、自愿棄權、弄虛作假等原因被取消應聘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xiàn)崗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
2.涉罪信息查詢。按照《關于印發(fā)〈教職員工入職查詢辦法(試行)〉的通知》(遼檢會字〔2019〕8號)要求,由市教育部門負責入職前涉罪信息查詢,因涉罪信息查詢不合格而出現(xiàn)崗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
3.考察。由用人單位組織對擬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調查了解,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疾熘邪l(fā)現(xiàn)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疾旌细裾?,由用人單位出具考察意見,并存入擬聘用人員檔案;考察不合格、自愿棄權、弄虛作假等被取消應聘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xiàn)崗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盤錦市教育局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為公示無疑義的擬聘用人員辦理備案手續(xù);公示有疑義的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校園招聘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的教師域內服務期為5年(含試用期)。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校園招聘教師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
六、其他事項
1.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自報名至擬聘用人員公示期間,請考生確保填報通訊設備暢通并時刻關注郵箱信息。如因考生本人未按要求或通訊設備不暢出現(xiàn)的相關問題,其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3.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本公告最終解釋權為盤錦市校園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4.報名咨詢電話:
盤錦市高級中學:趙老師 13614275959
遼河油田第一高級中學:宋老師 15909873508
盤錦市遼東灣實驗高級中學:許老師 15909872121
盤山縣高級中學:劉老師 15104283458
盤錦市第二高級中學:李老師 13842700110
盤山縣職業(yè)教育中心:高老師 13624277767
盤錦市魏書生中學:李老師 18042715168
5.紀律監(jiān)督電話:0427—2662086;
盤錦市校園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23年11月2日
附件:教育部直屬師范類普通高等院校、省重點建設師范類高等院校、國家體育總局及原直屬國家體育總局的普通高等院校名單
一、教育部直屬師范類高等院校
1.北京師范大學 2.華東師范大學
3.東北師范大學 4.華中師范大學
5.陜西師范大學 6.西南大學
二、省重點(建設)師范類高等院校
1.首都師范大學 2.重慶師范大學
3.河北師范大學 4.山西師范大學
5.遼寧師范大學 6.沈陽師范大學
7.上海師范大學 8.吉林師范大學
9.江蘇師范大學 10.南京師范大學
11.浙江師范大學 12.杭州師范大學
13.安徽師范大學 14.淮北師范大學
15.福建師范大學 16.閩南師范大學
17.江西師范大學 18.山東師范大學
19.河南師范大學 20.天津師范大學
21.湖南師范大學 22.四川師范大學
23.海南師范大學 24.貴州師范大學
25.云南師范大學 26.華南師范大學
27.西北師范大學 28.青海師范大學
29.哈爾濱師范大學 30.內蒙古師范大學
31.廣西師范大學 32.寧夏師范大學
33.新疆師范大學
三、國家體育總局及原直屬國家體育總局高等院校
1.北京體育大學 2. 上海體育學院
3.沈陽體育學院 4.武漢體育學院